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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会通过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优秀青年员工赴俄学习。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专业、学科领域
重点资助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二、资助范围及资助内容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36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60个月。
3、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底。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四、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该项目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子项目,所有申报安排请参考研究生院2019年2月2日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咨询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85167671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