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2005届毕业研究生中有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在毕业前须进行个人信息确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人员
凡按基础学制应该毕业的已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都要进行本次信息确认。在其它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应根据贷款时签订的贷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操作办法
相关研究生要在6月20日前登陆国开行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入“员工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完整录入相关信息,如更新联系方式,填写就业信息等。 贷款毕业生在系统上录入结束后,还应到校研究生管理处(或致电:85166341)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审核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3日的工作时间。
三、其它事项
(一)正常还款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员工毕业后两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员工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如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逾期还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或县级资助中心审批。
(二)提前还款
1.现已取消提前还款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可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POS机进行还款。POS机中增加提前还款申请功能。申请提前还款或完成系统结息后,即可使用POS机刷卡功能或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在“系统管理—支付宝执行情况”中增加了员工主动还款(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查询功能和对账功能。
2.根据提前还款申请时间,系统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
(三)信息变更
就学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借款员工录入错误,或因其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变更。 需由借款员工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借款员工由硕士考入博士,应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这样在校期间就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不需要自己承担借款利息。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硕士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就学信息变更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博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违约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视为失约惩戒,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目前,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已开始运行,贷款信息已进入该系统,作为个人的信用记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员工视为失信惩戒:
一是将违约员工及其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员工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留学、创业、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二是将员工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员工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员工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三是违约员工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违约员工及其共同借款人以便强制回收贷款。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在不通知借款员工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董事长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员工的诚信记录。
如果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和利息,连续拖欠且不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开发银行会将其个人信息记入金融诚信系统。
特此通知。请各培养单位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告知相关毕业研究生。
生源地联系人:各地资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管理处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0431-85166341
国家开发银行联系人:国开行客服 电话: 010-68306688
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