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要求和全国博管办“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现对我司2009年12月31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且不满足延期出站条件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博士后在站时间超过3年且需要延期出站的,须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上述滞站的博士后人员符合延期出站条件且需办理延期出站手续的,请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上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合作导师签字并加盖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须满足《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符合延期出站条件的滞站博士后人员按照自动退站处理。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809室
联系电话:85151333
附件:2009年12月31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博士后人员名单
ylzz总站线路检测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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