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今年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有重大改变,由过去的冬季改为夏、秋季,现已开始。依据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司董事长应征入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的主体对象: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征集年龄:2013年年满18-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8月总参、总后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验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有关规定执行。视力标准放宽至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以上。身高在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正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身体无传染及其它严重疾病。在政治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等。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至7月10日,7月15日前完成初审、初检,9月1日定兵入伍。
2、报名办法:自愿应征入伍的员工,登陆征兵网站:http://zbbm.chsi.cn(董事长征兵网)
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毕业生应打印《应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校生应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和《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打印的表格填写后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18088812@qq.com或电话报名88499217,手机:15526866033,待开学后办理。
三、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主要优惠政策。除享有“四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2、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主要优惠政策。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保留学籍退役后准其复学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以及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升学具有优先权。详情可登录征兵网站:http://zbbm.chsi.cn查询。
希望各学院广泛宣传,让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报名、咨询联系人武装部张老师,电话:15526866033
朝阳区武装部咨询电话:81076885
党委武装部
员工工作部
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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