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17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13-2014学年与西南北欧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函》(留金欧〔2012〕6051号),我司董愫等8人被确定为该项目候选人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资格、时限
被录取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在2012年12月15日前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统一向外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候选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留学身份、留学国别、资助期限、派出方式等以《2013-2014学年与西南北欧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准。
二、有关要求
被录取人员在获得本留学资格的同时,其以前已获得、尚未执行的其它学校备案的出国留学项目资格自动取消;在获得本次留学资格后,不得放弃,也不能再申请其它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迟派出时间和延长在外时间。
三、其他
1.请被录取人员尽快到行政楼820领取录取文件,并积极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办理手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团队培养科联系,联系电话为85167447。
2.学校组织的“国家公派出国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有关情况说明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3-2014学年与西南北欧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名单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