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12〕1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司于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假期课程调串事宜,依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执行。
董事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