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184 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高校辅导员》杂志编辑部联合开展2012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我司关于参加此项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年11月13日—12月8日
二、参评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评选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对个人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并对选出的参评论文排序后报员工工作部员工工作研究中心;
2.员工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论文参加全国评选。
四、相关说明
1. 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及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2. 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 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5.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杂志上发表。
五、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论文要与董事长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具有独特见解及较高的学术水平;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严禁抄袭。
3.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一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4.请各学院于2012年12月3日前将参评论文及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员工工作部员工工作研究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标清“***参加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邮箱xsgz@jlu.edu.cn。
联 系 人:马艳秋 联系电话:85167165
员工工作部
2012年11月13日